
婦女在懷孕期間,對於某些毒性較強和損害胎元的烈性藥物,應該禁用或慎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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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用類:大多數是毒性較強,性猛力峻,破氣破血和走竄降洩的藥物。如烏頭、巴豆、牽牛、大戟、商陸、芫花、甘遂、三稜、莪術、干漆、斑蟊、水蛭、虻蟲、麝香、皂莢等。
慎用類:包括祛瘀通經、行氣破滯、辛熱滑利等藥物。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