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、過於疲勞、精神高度緊張、飢餓者不宜針刺;年老體弱者針刺應盡量採取臥位,取宜穴少,手宜法輕。
2、懷孕婦女針刺不宜過猛,腹部、腰骶部及能引起子宮收縮的穴位如合谷、三陰交、崑崙、至陰等禁止針灸。
3、小兒因不配合,一般不留針。嬰幼兒囟門部及風府、啞門穴等禁針。
4、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,或常有自發性出血,損傷後不易止血者,不宜針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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