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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檢查小心「打擾」胎兒
28歲的李玉懷孕兩個多月,B超檢查卻已經做了三次:第一次是擔心胚胎不在子宮裡,第二次是想知道有沒有胎心,第三次是想確定胎兒是不是正常發育。
“其實我自己也很糾結。”李玉頗為無奈地說,即使沒有任何不適症狀,也很緊張胎兒的健康狀況。從第8周聽到胎心起,李玉差不多每隔一天就到醫院聽胎心,否則整天惴惴不安。
據市婦幼保健院醫生介紹,在日常檢查中,他們經常遇到類似於李玉這種產前過分焦慮的孕婦,其中具有較高文化水平的“80後”孕婦佔八成多。一般醫生會告知孕婦懷孕3個月才需要做產檢建立孕婦手冊。
小雁已經懷孕5個月。陪她一起到市婦幼保健院產檢的丈夫說,自從懷孕後,小雁就非常謹小慎微,“除了正常的產檢,她在市區其他醫院也做過單項檢查,反覆求證孩子的健康。”醫生說,小雁這是典型的產前焦慮。
盲目檢查會“打擾”胎兒
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副主任張紅萍介紹,准媽媽由於擔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,又沒有什麼經驗,很容易過度緊張,這樣對孩子的發育不利。
她提醒說,產檢也應適時適度,孕期產檢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安排。盲目、頻繁地做B超檢查,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必要的“打擾”。
據瞭解,一般來說,孕期最好做4次超聲檢查:
首次檢查可在孕早期(12週末以前)進行,若出現先兆流產等情況應及時做B超檢查。
第二次檢查可在孕中期(孕13~27週末),此時做B超檢查,能夠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的情況、羊水多少及胎盤位置,可以早期發現異常或者畸形。
第三次檢查可在孕晚期(孕28周以後),目的是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,進一步檢查胎兒有無畸形,特別是唇顎裂。
最後一次B超,可在接近預產期或臨產前時檢查,目的是根據胎兒的頭徑、骨骼的測量值估計胎兒的體重,明確胎兒的胎位,來預測孕婦是否能自然分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