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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格障礙與家庭因素有何關係
家庭環境是兒童最初的社會天地,它對兒童早期個性的形成起到重要的作用,它通過家庭的經濟狀態、文化素質、宗教信仰以及家庭成員的言行、表情和動作等方面,影響到兒童個性的形成和發展。
兒童時期,人格還未形成,由於家庭教育不當或父母離異、死亡等不幸之事,對兒童人格的形成產生不良的影響。如父母或祖父母對孩子的過分溺愛,過度地保護的縱容,會使兒童形成人格幼稚和神經質,孩子可能變得極為自私,不知助人,自我中心,認為一切都不合己意,而性情暴躁,易發脾氣或情感脆弱。對兒童管教過嚴則會形成畏懼、膽小怕事、依賴、缺乏自信心,或對抗、粗暴及違拗等特點,若從小生活在極不和睦的家庭中,常被打罵,常看到父母爭吵、鬥毆,或被父母遺棄等,都會使孩子的人格變得冷酷無情、脾氣暴躁、好鬥或者變得膽小、畏縮、消沉,不知互助互愛,無同情心,且會像父母樣粗暴地對待別人,以發洩自己的積憤,可能無故打人或破壞東西。如任其發展下去,可形成人格缺陷,從而影響其前途,同時也使社會受損。另外,父母教養態度無常或不一致,教育方式簡單、粗暴,孩子難以形成明確的是非觀念。其他不良的家庭影響,如父母教育方法不一致,父母的不良榜樣,父母分居或離婚,寄居他家,孩子自身的畸形或傷殘等,均可能對其個性、心理發育等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。而採取民主方式的管教,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家庭氣氛,可使孩子形成熱情、直爽、獨立、合作、社會行為適應良好的個性特徵。
家庭對青少年行為、品德的形成有著直接的影響,應加強家庭心理生理教育,重視家庭內部親子間情感與言語方面的交流,協調家庭的親密性和家庭的適應能力,促使其性格向正常健康的方向發展。總之,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個性形成、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