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寶「戀母」嚴重,有對策
導讀:1到2歲的幼兒,對特殊人的偏愛顯得更為強烈,他們會把與他們朝夕相處的母親看作一個“安全基地”。但通常3歲以上的孩子就應具有一定的自理能力,對家人的親近之情雖有差別卻絕不應拒斥。
“媽媽”這份“工”靜顏已經打了3年了,怎麼也算是熟手了,卻仍然天天喊累。我不解:“孩子都上幼兒園了,身邊還有爺爺奶奶照顧著,怎麼你還這麼累呢?”
“咳,別提了。兒子眼裡只有我這個媽,別人他誰都不要。每天下班從一推開家門開始,我就被這小祖宗粘上了,給他講故事,陪他玩遊戲,還得聽他講東講西,稍有走神,就遭到抗議。這還不算,吃飯要我喂,拉屎要我擦,洗澡也得我來搓……家裡人有心插手,他立馬不幹了,好像就我一個人享有照顧他的特權。唉,誰讓人家是咱兒子呢?咱認了!”
靜顏自己說起來又悲壯又幸福。我卻不敢苟同。因為這樣下去,一定會有問題。
從兒童心理發展過程來看,孩子對媽媽有依戀情結是正常的。尤其是1到2歲的幼兒,對特殊人的偏愛顯得更為強烈,他們會把與他們朝夕相處的母親看作一個“安全基地”,一旦與母親分離,就會變得緊張、恐懼,即出現“分離焦慮”。但通常3歲以上的孩子就應具有一定的自理能力,對家人的親近之情雖有差別卻絕不應拒斥。類似靜顏兒子這樣的顯然已經屬於過度依戀了。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多是由於母親對孩子的過度保護。尤其是在嬰幼兒時期,初為人母的總對別人放心不下,對孩子事事親力親為,與孩子形影相隨,從而使孩子很少有機會和爸爸以及其他親人親密接觸,這樣在孩子眼裡心裡自然就只有媽媽而沒有別人了。
孩子的眼裡只有媽媽,問題不只是媽媽累,更重要的是這種過度依戀如不加以控制,會嚴重影響孩子自立能力、獨立生活意識的形成和發展;還會減少孩子和父親等男性在一起的接觸機會,不利於孩子尤其是男孩學習勇敢、堅毅、果斷等男性性格,過多地具有陰柔、嬌弱、細膩等女性的性格特徵,有礙孩子個性的全面發展,甚至影響其成年後對異性的情感以及婚姻生活。
改變這種局面的一個最根本的辦法,就是家庭成員協商一致,刻意在一段時間內減少母子相處的時間,由父親或其他親人多承擔一些教養責任。尤其是父親應該盡可能地和孩子在一起玩一些刺激、精彩、有趣的遊戲,讓孩子感受到媽媽不在同樣也可以很快樂。
如果由於客觀原因只能由媽媽帶孩子,做母親的也要盡量帶孩子和更多的人在一起,而不是只讓孩子面對媽媽一個人。比如可以帶孩子到公共場合,引導孩子和其他小朋友玩,分散孩子對媽媽的依戀。
孩子到了入園的年齡,一定要送去幼兒園,這樣也可以有效地減少孩子和媽媽在一起的時間。而且在幼兒園裡的集體生活中,孩子較易感受到和大家在一起的樂趣,即使一時不適應,慢慢也會習慣的。
無論採取哪種方式,重要的是母親的堅持和果斷。絕不能因為孩子的哭鬧而心軟。在某種程度上,做得了狠心的母親,才能成就一個堅強的孩子。別看孩子年齡小,他們其實深諳媽媽們的這一心理弱點,以此牽著媽媽的鼻子走。那樣的話,要扭轉孩子對媽媽的過度依戀就更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