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林武術古今談
一、說“武術”
我們常說的“武”,大體可以分為武術和武裝。武術是從武裝力量發展起來的。促進武術發展有兩大因素:戰爭和擂台比賽。武裝力量的功能很明瞭,直接表現為戰爭。但武術並不全是。武術比武裝力量更加廣泛化,包括群體武術和個人武術,具有更豐富的社會學意義,或文化價值。武術的內核是擊技,但它外層包裹著太多太多的東西,民族心理、歷史、哲學、審美趣味等等。武術就像是一隻桃子,人們接觸武術,最先咬到的不是果核,而是滿口的果汁。
誰能把“少林武術”的內涵說清楚呢?我在少林寺出家都20多年了,我也說不清楚。到現在我也只能將“少林武術”理解為“中國傳統文化”而已。
明代以前,甚至明朝的少林武術,含義都是簡單的,它就是少林寺武裝力量的表現形態。但自少林武僧幫助明政府鎮亂抗倭,建功立業,所謂少林棍,峨眉槍,日本刀聞名於世以來,“少林武術”的含義便越來越豐富起來。乃至於到了今天,導彈核武器早已研究出來了,但仍有那麼多人對少林武術癡迷。他們看什麼,僅僅是擊技嗎?所以,我們研究少林武術,一定要清楚:我們是在將少林武術放置於當代生活環境中加以研究的。正是由於少林武術作為古代生活遺存與當代生活的關係,才決定著我們研究少林武術的整體價值。今天如此,古代亦如此。
清末民初,一方面少林武術被神化(如《少林拳法秘訣》),另一方面,少林寺武裝力量隨著火器時代的到來,也在火器化。《新編少林寺志》“恆林”條:民國元年,任登封縣僧會司僧會,後因地方混亂,為少林保衛團團總。任職後購槍支。民國9年秋,歲遭荒旱,土匪蜂起,恆林率民團在登封城梯子溝……等處與土匪大小數十戰……遠近土匪均不敢犯其境。我們讀明代程宗猷《少林棍法闡宗》,還能感受到武術作為武裝力量的味道,但讀清代《易筋經》、《七十二藝》等,就完全被神化了,準確地說是民俗化了。
二、少林武術歷史的四階段
研究少林武術歷史的重點,不在於少林武術的起源,而是少林武術逐步形成的過程及其所產生的影響,並由此揭示中華文明基本性格之表現。
將少林武術的起源簡單歸結到部分祖師們如達摩、跋陀、僧稠等人身上,只是後人表達對他們的一份敬仰之心而已,但卻是沒有眼界的表現。少林武術最初的存在,惟一與少林寺有關的,便是她所擁有的寺院財產。
跋陀創寺時,“取給公府”,如果沒有太多財產,尤其是地產,就沒有必要擁有武裝力量,因而,在跋陀創寺時期,不會擁有武裝力量。
少林武術歷史可分四階段:
1.隋唐時期,政府“賜柏谷塢地一百頃”,財產的大量積累需要保護,因此少林寺便擁有了武裝力量。也因此,便有了王世充窺視“將圖梵宮”、“寺僧拒賊”、十三僧擒王世充侄王仁則歸唐等史實。
2.明朝,少林寺積極與政府合作,成立僧兵武裝組織,少林武裝力量逐漸聞名於世。現代意義的“少林武術”開始形成。
3.清朝,在所謂異族統治的背景下,使少林武術被賦予了民族政治的寓意,並漸漸被神化。清初愛國詩人顧炎武的“寄語惠鶤流,勉待秦王至”詩句,已啟其端。
4.隨著冷兵器時代的結束與近代火器的普及,少林寺進一步被文學化、民俗化——成為中華傳統文化的象徵。尤其在當代世界一體化的進程中,在多元文化格局的背景下,中國對外開放,少林武術已經成為中華傳統文化最通俗的表述,成為文化凝聚力的重要支點。
三、少林武術歷史的研究方法
根據上述少林武術歷史四階段分期,現將少林武術歷史研究分成四個層面:
我們研究少林武術歷史,應該將這四個層面一層一層的搞清楚,而不是僅僅求得狹義上的歷史真實,僅僅滿足於少林武術本來如何如何。實際上,少林武術發展到今天,早已成為世界性的民俗文化,被世界上不同區域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普遍認同和接受,是人類文化的組成部分。因此,我們要研究少林武術怎樣從一個寺院的看家本領,演變發展成為全球性民俗文化的這一過程,而不是只研究以少林寺院圍牆界內寺僧演練武術的歷史狀況。筆者所思考研究少林武術歷史的目的,就是想通過研究少林武術歷史這一民俗文化現象,來揭示區域文化發展成為世界文化的模式,並進一步探討這種文化價值背後的依據。
四、研究者的立場或眼界
研究者的立場或眼界,基本上決定著研究者的研究成果之價值。為了與前述的“四階段”和“四層面”相對應,筆者認為,共有四種立場或者說是四種眼界(境界)存在。
任何一件事物,站在不同的立場,使用不同的眼光去觀察,它們就會顯示出不同的價值,尤其是對於要研究某個問題的個人來說,可能直接涉及到他一輩子的研究有無成果和價值。研究者往往對自己所處的立場或眼界被自己所處的環境文化所左右,因而,其研究可能是盲目的,隨大流的,甚至是無價值的。
我們研究少林武術歷史也一樣,不同的人,會表現出不同的立場或眼界,這是個人品質的差異。眼界低的人,會將少林武術歷史研究置於門派的立場上,研究的目的只為門派爭高低。而眼界高的人,則能將少林武術歷史研究置於人類文化的層面上,從更深層次上去揭示少林武術之價值。
五、少林寺武裝力量的性質與規模
少林寺最晚至隋朝已經擁有武裝力量。據唐《少林寺碑》載,隋文帝時敕賜少林寺土地一百頃,少林寺開始形成龐大寺院財產,這就需要武裝力量來保護;另外,還有一個重要原因,就是寺院處嵩山腹地,長期受“山賊”土匪的危害,戰亂時期為甚。
少林寺遭受匪患最早記載見唐《少林寺碑》:“大業末,此寺為山賊所劫,僧徒拒之,賊遂縱火焚塔院。”僧徒已經具備“拒”山賊的武裝力量。
寺院擁有武裝力量,不只限於少林寺。《明史·兵志》云:僧兵有少林、伏牛、五台。只是少林寺比較突出,典型。
少林寺武裝力量的性質,屬於地方武裝力量,當屬於“民兵”性質。僧人們隨寺院風氣習武為常,其作用主要針對“山賊”。但是,明朝少林寺武裝力量被政府徵調,用於正規戰場,性質便有所變化,具有了官兵作用;民國時期北洋軍閥吳佩孚收編少林寺武裝力量,同樣可以看出“僧兵”由“民兵”變為“官兵”的過程。民兵與官兵的明確區別只限於和平年代,但在戰亂時期,兩者則無絕對界限。
少林寺武裝力量的規模,應與寺院積累的財產狀況相關。武裝力量過小,保證不了寺產的安全;武裝力量過大,寺院養活不了。寺院經濟是寺院存在的基礎,寺院經濟結構包括寺院門頭制度研究得越清楚,寺院的歷史研究特別是少林武術的研究,結論也就越可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