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腎病綜合征是一個獨立的疾病嗎
腎病綜合征不是一種獨立的疾病,各種腎小球疾病(慢性腎炎、急性腎炎、急進性腎炎,以及各種繼發性腎小球疾病)均可能出現腎病綜合征的表現。因此,腎病綜合征只能作為症狀診斷名詞,而不能作為最終診斷。對原發性腎小球疾病伴腎病綜合征表現而難以明確其病因時,可暫時診斷為“腎病綜合征”,併力求盡快明確病因和(或)病理診斷。基於上述原因,多數學者認為,腎病綜合征分為Ⅰ型、Ⅱ型並無必要;Ⅰ、Ⅱ型的界限有時也難以分清,與其病理表現也不平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