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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乳腺癌的早期診斷?
早期癌瘤一般指的是人體器官、組織的細胞所發生的體積較小的原位癌和表淺浸潤癌,並無區域淋巴結轉移。那麼,何謂早期乳癌,尚無明確的、統一的認識。以往認為臨床Ⅰ期乳腺癌及尚未發生腋淋巴結轉移的Ⅱ期乳腺癌為早期乳腺癌,也有人將“可治癒”或“可手術”的乳腺癌視為早期乳腺癌。現代腫瘤學研究表明,乳腺癌從初起單個癌細胞的分裂增殖,到發展成臨床能檢出的直徑約1cm的小腫塊,約需30次倍增,其生長期至少已逾3年,給轉移提供了足夠的時間。因此,仍把無痛的、單發的、硬而固定的乳房腫塊作為早期乳腺癌的特徵是遠遠不夠的。70年代開始國外有學者提出“微小乳癌”的概念,即指那些非浸潤性的導管癌、小葉原位癌、無導管浸潤的paget's病及直徑1cm以下的小的浸潤性導管或小葉癌。近年來,愈來愈多的學者開始重視微小癌和t0癌(即臨床觸摸不到原發腫塊者)。國內有學者提出早期乳腺癌的概念應為:1組織學早期癌,包括小葉原位癌、非浸潤性管內癌、良性瘤的早期癌變、早期浸潤癌;2臨床早期癌,包括t0癌和微小癌。
因此,可以認為在乳腺癌尚在早期階段,通過普查、臨床體檢、影像檢查及其他檢查手段將其檢出,即為乳腺癌的早期診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