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大原則解決孕期用藥煩惱
孕媽咪用藥5大基本原則
【Point1】 自己隨意用藥是危險的
藥物既不能濫用,也不能有病不用,孕婦因為疾病同樣會影響胎兒,更不能自選自用藥物,一定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已證明對胚胎與胎兒無害的藥物。
【Point2】 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盡量不用或少用
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個月,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,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。
【Point3】 結合孕周用藥
用藥必須注意孕周,嚴格掌握劑量、持續時間。堅持合理用藥,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。
【Point4】 盡量選擇副作用小的藥
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,就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。
【Point5 】盡量避免聯合用藥
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,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。
寶寶的各器官成長與藥物影響之間的關係
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是不同的。受精卵還未著床前屬於安全期;到了胎兒器官形成期的時候,影響是最大的;等到器官基本長成以後,藥物的影響又會減小了。所以,孕期藥物對寶寶的影響跟孕周是有很大關係的哦!
1 、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——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
受精前用藥是沒有影響的,受精後的2周內,如果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,會在著床前自然淘汰、流產。屬安全期。
2、 妊娠3周到7週末——對藥物最為敏感的時期
胎兒的中樞神經形成,心臟、眼睛、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,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,屬“致畸高度敏感期”。細胞分裂加速,因此收到藥物的影響也最大。
3、 妊娠8周到11週末——不可大意,也要注意藥物
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。但主要是手指、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,因此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麼大,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的。
4 、妊娠12周到15週末——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
由於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很小,但依然存在。而且這個時候外生殖器還未形成,因此對於荷爾蒙的使用藥特別注意
5、 妊娠16周到分娩——對機能發育的影響
這個時期,由於藥物而使胎兒產生畸形的可能性已幾乎不存在了。但是,有可能會影響到胎兒機能的發育。
藥物的妊娠分類
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(FDA)根據藥物對動物和人類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險,
將其分為5類,稱為藥物的妊娠分類,簡稱FDA分類。可供孕媽咪們參考。
A類:早孕期用藥,經臨床對照研究未見對胎兒有損害,其危險性極小,如多種維生素。
B類:動物實驗中未見對胎兒有害,但尚缺乏臨床對照研究;或動物實驗中觀察到對胎兒 有損害,但臨床對照研究未能證實。如一些抗生素,青黴素族、頭孢類等。
C類:動物實驗中發現對胎兒有不良影響,但在人類還缺乏充分證明或動物實驗中亦缺乏 充分的對照研究。如阿司匹林等。
D類:有證據表示對人類胎兒有危害,但臨床非常需要,又無替代藥物時,應充分權衡利弊後使用。如一些抗生素、激素類藥物。
X類:對動物和人類均具明顯的致畸作用,其危害性遠超過其可能獲得的任何有利效果, 這類藥物在妊娠期禁忌使用。如抗癌藥物、避孕藥等。
“孕婦慎用”意味著……
大家常常可以在藥典和藥品的說明書裡看到“孕婦慎用”四個字,那麼“孕婦慎用”是什麼意思呢?其實,這並不是說孕媽咪服用了這些藥,就一定會對胎寶寶造成傷害。事實上,在醫學領域,只要沒有在孕婦身上做過試驗的,或者沒有對孕婦和常人進行對照研究過的藥品,原則上都會寫上“孕婦慎用”,因為沒有一個孕婦會願意提供自己做醫學實驗的。所以當你看到“孕婦慎用”字樣的藥品時,不需要太過於緊張。當然,如果真的有必要服用這類藥的時候,最好還是要在醫生的指導下,權衡利弊後再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