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早期閱讀需謹防功利化
如果把一個人受教育的外在環境分為家庭、校園和社會,家庭無疑是孩子接受教育的首要環境。尤其在學齡前時期,家庭是兒童教育最重要的場所,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。
閱讀是促進兒童智力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,同時也是兒童今後其他能力發展的基礎。因此,兒童的閱讀能力必須及早培養,作為兒童閱讀教育第一場所的家庭也必須受到足夠的重視。
培養家長自身的閱讀興趣是做好閱讀指導的第一步
家長以身作則會對孩子的閱讀起到正面影響。有研究表明,在家經常看到父母讀書的孩子,更能懂得讀書對家庭的重要性,從而激發自己的讀書行為。第八次全國國民閱讀的調查數據(以下簡稱數據)就能從側面支持這種結論。
家長對閱讀的喜好程度會影響孩子的閱讀量。數據顯示,2010年,我國0-8週歲未成年人的平均閱讀量為4.78本。在家長“喜歡,經常看書”的家庭中,0-8週歲兒童的閱讀量最高,達6.40本;在家長“喜歡,但不經常看書”的家庭中,0-8週歲兒童的閱讀量略低,為4.38本;而在“不喜歡,基本上不看書”的家庭,0-8週歲兒童的閱讀量只有4.07本。
數據還顯示,家長的閱讀喜好可能影響孩子的閱讀喜好。例如在家長“喜歡,並經常看書”的家庭中,有九成以上(91.2%)的0-8週歲兒童的喜歡看書,其中有近七成(69.8%)的0-8週歲兒童“喜歡,並經常看書”。
由此可見,家長的閱讀興趣不僅可能影響到孩子是否閱讀,也會影響到孩子是否喜歡閱讀。
家長應因材施教,盡早引導兒童開始閱讀
何時開始引導兒童進行閱讀也是許多家長比較困惑的問題。數據顯示,我國0-8週歲有閱讀經歷的兒童平均閱讀起始年齡為2.39週歲。在我國,0-1週歲開始閱讀的兒童有25.7%,2週歲時開始的占32.2%,從3週歲時開始的占21.8%,3週歲之後才開始閱讀的占20.3%。
兒童閱讀的概念應寬泛地理解為聽(聲音)或看(圖畫或文字)。雖然國內外專家對兒童閱讀的起始時間看法不同——有的認為越早越好,甚至可以在孕期進行,而有的專家則認為兒童閱讀可以在出生6-10個月前後開始。但我們必須意識到,閱讀培養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,兒童閱讀可以盡早開始。而且,由於兒童個體差異較大,引導兒童閱讀應因材施教,不能一概而論。
兒童閱讀過程中家長不能缺席
由於幼兒缺乏閱讀能力,在低幼兒童閱讀方式上,國際經驗是以親子共讀為主——家長與幼兒共同朗讀故事。在國內,親子共讀的概念也受到越來越多家長的重視,許多家長反映親子共讀對於滿足孩子的閱讀需求是很重要的。調查數據顯示,孩子最喜歡的閱讀方式中,“家長陪孩子一起讀”占32.0%,“家長讀給孩子聽”占35.9%,表示孩子喜歡自主閱讀的比例則不足三成(26.3%)。
調查數據還顯示,在我國0-8週歲有過閱讀經歷的兒童中,88.2%的孩子在平時閱讀中會有家長陪同。然而陪讀時超過七成(73.2%)的家庭是由“媽媽”充當陪護者角色,“爸爸”陪同的機會則不足三成(26.7%)。
早期閱讀應注意閱讀興趣培養,功利性引導方式不可取
在童書選擇方面,多數(51.0%)家長給孩子看“圖畫卡片,掛圖”,近半數(47.2%)家長給孩子看“童話寓言故事”,近四成(36.1%)家長常給孩子看“識字數數”類。
通過分析家長引導兒童閱讀的主要目的發現,2-3週歲兒童的家長較多抱著讓孩子增加知識(“幫助認識各種事物”和“幫助識字,學數數”)的功利性目的引導孩子閱讀。國外專家認為,越是在幼兒階段,閱讀越應當以培養兒童閱讀興趣和習慣為主要目的。然而國內的情況恰好相反,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,以培養“閱讀興趣和習慣”而引導孩子閱讀的家長逐漸增多。這說明,我國親子閱讀觀念的科學性有待進一步加強。
近兩年,兒童早期閱讀教育理念在國內越來越受重視,許多家長也在積極學習並尋找適合自己家庭的方法。如果這些科學的理念與方法能夠被正確應用於兒童早期閱讀,孩子們一定更樂於走近閱讀,並在閱讀中健康快樂地成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