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尿病的常規診斷方法
糖尿病是由遺傳因素、免疫功能紊亂、微生物感染及其毒素、自由基毒素、精神因素等等各種致病因子作用於機體導致胰島功能減退、胰島素抵抗等而引發的糖、蛋白質、脂肪、水和電解質等一系列代謝紊亂綜合征,臨床上以高血糖為主要特點,典型病例可出現多尿、多飲、多食、消瘦等表現,即“三多一少”症狀,糖尿病(血糖)一旦控制不好會引發併發症,導致腎、眼、足等部位的衰竭病變,且無法治癒。
糖尿病的常規診斷:
糖尿病診斷的唯一標準是血糖,血糖即血液內的葡萄糖,是肌體的能源之一。正常成人的血糖水平是:空腹血糖(FBS):3.6-6.1mmol/L(69-109mg/dl),餐後2小時血糖(20PBS):3.6-7.7mmol/L(65-139mg/dl)。
在測血糖時應該注意,空腹血糖,時間應在12小時內;餐後2小時血糖,是從吃第一口飯開始計算時間。
1、有糖尿病症狀為:空腹血糖≥7.8mmol/L(140mg/dl) ,或者在平時任何時間血糖≥11.1mmol/L(200mg/dl)即可診斷為患上糖尿病。
2、有糖尿病症狀而血糖沒有達到上述標準,應該再作糖耐量試驗。成人空腹口服葡萄糖75g後2小時測血糖,如果血糖≥11.1mmol/L(200mg/dl)即可診斷為糖尿病。血糖<7.8mmol/L(140mg/dl)為正常。血糖在7.8-11.1mmol/L(140-200mg/dl)之間,為糖機時量減低。
3、無糖尿病症狀,除上述兩項診斷標準外,尚需另加一些標準以確定診斷。以下可診斷為糖尿病。
1口服葡萄糖75g後1小時測血糖,如果血糖≥11.1mmol/L(200mg/dl)。
2另一次空腹血糖≥7.8mmol/L(140mg/dl)。
3另一次空腹口服葡萄糖75g後2小時測血糖≥11.1mmol/L(200mg/dl)。
標籤:【糖尿病診斷標準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