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拔罐簡史–清代時期
至清代,拔罐法獲得了更大的發展。首先是拔罐工具的又一次革新。竹罐儘管價廉易得,但吸力較差,且久置乾燥後,易產生燥裂漏氣。為補此不足,清代出現了陶土燒製成的陶罐,並正式提出了沿用至今的“火罐”一詞。對此,清·趙學敏的《本草綱目拾遺》一書敘述頗詳:“火罐:江右及閩中皆有之,系窯戶燒售,小如人大指,腹大兩頭微狹,使促口以受火氣,凡患一切風寒,皆用此罐。”表明陶罐已作為商品買賣,廣為流行了。
其次拔罐方法,有較大進步,“以小紙燒見焰,投入罐中,即將罐合於患處。如頭痛則合在太陽、腦戶或顛頂,腹痛合在臍上。罐得火氣捨於內,即卒不可脫,須得其自落,肉上起紅暈,罐中有氣水出。”此類拔罐法即目前仍頗為常用的投火法。同時,一改以往以病灶區作為拔罐部位,採用吸拔穴位來提高治療效果。
同時,拔罐療法的治療範圍也突破了歷代以吸拔膿血瘡毒為主的界限,開始應用於多種病症,恰如《本草綱目拾遺》所云:“拔罐可治風寒頭痛及眩暈、風痺、腹痛等症”,可使“風寒盡出,不必服藥”。
另外,清·《醫宗金鑒·刺灸心法要訣》中還提到一種治療瘋狗咬傷的特殊拔罐之法,即在咬傷處,“急用大嘴砂酒壺一個,內盛於熱酒,燙極熱,去酒以酒壺嘴向咬處,如拔火罐樣,吸盡惡血為度,擊破自落”。
綜上所述,拔罐療法在我國已有二千餘年的歷史,並形成一種獨特的特殊的治病方法。但是,應該指出的是,其發展過程是十分緩慢,它長期以來,主要是用以治療癰種瘡毒,清代雖有所拓展,而從總的情況,仍宥於瘡瘍外科的外治法之中。因此,本來屬於刺灸法之一的拔罐法,在我國古代大量針灸著作中卻十分鮮見。尤其是清末之後,隨著針灸醫學本身的衰落,拔罐法也流落於民間,其發展更趨於停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