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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:九節菖蒲不宜當菖蒲用

2017年11月03日 中醫常識 暫無評論 閱讀 30 ℃ 次

九節菖蒲為毛茛科植物阿爾泰銀蓮花Anemone altaica Fisch.ex C.A.Mey.的乾燥根莖。俗名節菖蒲、小菖蒲、外菖蒲、九節菖蒲。該品生長於山谷、溝邊或灌木叢中,分佈於陝西、山西、甘肅、河南等省,產地相對狹窄。據查證,九節菖蒲始見於陳仁山的《藥物出產辨》。後來陳存仁在《中國藥學大辭典》和《中國藥物標本圖形》中曾提及九節菖蒲。陳氏曰:“有一種名外菖蒲者,即九節菖蒲,味略辛而不甚香,嚼之有辛辣味,產陝西漢中、河南禹州。”事實上,九節菖蒲是菖蒲的一個混亂品種,只是近代才出現的。

過去, 《中國藥典》收載九節菖蒲,性溫味辛,具開竅化痰、醒脾安神之功效。用於治療熱神昏、癲癇、神經官能症、耳鳴耳聾、胸悶腹脹、食慾不振等症;外治癰疽瘡癬。後來,弄清了九節菖蒲的化學成分和療效,證實它不具有芳香開竅的功能,與菖蒲毫不相關。因此,從1985年版開始,《中國藥典》不再收載九節菖蒲,九節菖蒲不屬於正品藥材。但是,由於歷史的原因,致使目前對九節菖蒲的淘汰工作極不理想,臨床以九節菖蒲代替菖蒲入藥者很普遍,而且九節菖蒲價格高達每千克70元左右。

綜上所述,一方面,長期以來在陝西等省仍用九節菖蒲入藥,這是不科學的。另一方面,產區藥農長期大量採挖九節菖蒲,生態環境破壞嚴重。所以九節菖蒲不宜作菖蒲藥材使用。因此,筆者認為:有必要對生產、流通及臨床所用菖蒲藥材進行檢查和整頓,以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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