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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婦吃錯藥後最好的補救措施

2019年03月17日 孕婦保健 暫無評論 閱讀 22 ℃ 次

 孕期吃錯藥是很危險的事情,無論對孕婦還是胎兒都不好,那麼如何採取補救措施呢?

人類懷孕存在一個致畸敏感期:從停經33天到懷孕12周。在33天之前,受精卵進行細胞分裂,細胞數目不斷增長,但還沒定向分化為頭、手、心臟等器官和組織,藥物對胚胎的打擊呈“全或無”效應——藥物造成的打擊要麼特別重大,導致胚胎流產;要麼完全沒事,胚胎繼續發育而沒有畸形。

在致畸敏感期,胎兒的各個器官開始分化,例如心臟的發育時期受到藥物的影響,便可能造成房間隔、室間隔缺損等先天性心臟病。過了12周之後,藥物的影響相對較小,但神經系統等仍在不斷發育中,一直持續到出生後,因此12周之後藥物依然可能對胎兒造成一定的影響。所以在整個妊娠期間使用藥物都需要很小心:可用可不用者盡量不用,必需使用者盡量選擇對胎兒影響較少的藥物,而且盡可能避免在致畸敏感期使用。

美國FDA根據藥物影響妊娠期間胎兒發育的危險程度不同,把藥物分為A、B、C、D 和X五類。A類最安全,如維生素B1、B2、葉酸、維生素E等;B類比較安全,如大多數青黴素類及頭孢類抗生素;C類有一定的危險,應盡量避免,如阿司匹林、降壓藥氨氯地平等;D類明確對胎兒有損害,孕婦患有嚴重疾病必須使用時才考慮用,如大多數抗腫瘤藥;X類危險極大,絕對不能用,如抗毒藥利巴韋林、降脂藥辛伐他汀等。

吃錯藥後,做好補救措施

在致畸敏感期吃錯藥的孕婦處於高危妊娠狀態,應進行產前優生咨詢和產前診斷。這些檢查包括在早孕期(11—13周)進行B超篩查,在中孕期(20—24周)進行彩超檢查;早孕期和中孕期進行唐氏綜合征篩查;在7—10周進行絨毛活檢;在16—20周進行羊水穿刺檢查;在20周以後可以抽取臍血檢查。這些後期措施能有效地發現很多胎兒畸形或發育異常。

藥物和各種因素還會導致一些孕婦出現先兆流產,即陰道有少量出血、下腹隱隱作痛等。先兆流產可能是孕婦的問題,例如黃體功能不全,補充黃體酮就好了;也可能是胚胎本身發育出了問題,被自然選擇所淘汰,但很多孕婦和家屬不能理解,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安胎,結果反而違背了優生規律。在西方發達國家,人們從優生的角度考慮,對先兆流產並不積極安胎,寧願流產後再懷一個健康的孩子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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